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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九岁时,我孑然一身,在家玩玩琴、写写文章,依然不慌不忙,过得自在。
倒是给我妈急得够呛,竟然托了搞装修的工头儿给我介绍对象,可见我妈觉得自己闺女只要能有个人“接盘”
就已经烧高香了。
那段日子,我的生活中真是充满了无尽的饭局。
一开始,为了不驳老妈的面子,我就去赴一赴约,跟人聊一些有的没的,然后礼貌再见。
后来实在是觉得这种跟陌生人吃饭直奔婚姻大事的场合太滑稽,索性就骗骗我妈,答应了去,其实去泡图书馆了。
果然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还是被我妈发现了。
她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冲进来看到正在电脑前吃泡面的我,更是搓火。
她质问我,为啥让我去吃个饭就这么难呢,难道不比在家吃泡面强吗?
我嬉笑着逗她,我宁可在家吃泡面,也不愿意去跟没意思的人吃什么高级大餐。
不是我“高冷”
到心里没点儿数,而是因为,我断然不敢用自己的屈就,耽误别人一辈子。
我学不会在婚后培养爱。
我只相信,我喜欢你,这日子就好过些;我不喜欢你,你呼吸我都嫌吵得慌。
对的人,本就可遇不可求,你再努力,人品再好,命里也不一定有。
爱情本来就不是两个好人在一起过日子这么简单。
就像是《百年酒馆》里说的:
接受事实,爱情是稀有的,也许它永远不会发生在你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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