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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端恪公遇剑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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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初,桐城姚端恪公为司寇时,有山西某,以谋杀案将定罪。
某以十万金赂公弟文燕求宽,文燕允之,而惮公方正,不敢向公言,希冀得宽,将私取之。
一夕者,公于灯下判案,忽梁上男子持匕首下。
公问:“汝刺客耶?来何为?”
曰:“为山西某来。”
公曰:“某法不当宽。
如欲宽某,则国法大坏,我无颜立于朝矣,不如死。”
指其颈曰:“取!”
客曰:“公不可,何为公弟受金?”
曰:“我不知。”
曰:“某亦料公之不知也。”
腾身而出,但闻屋瓦上如风扫叶之声。
时文燕方出京赴知州任,公急遣人告之。
到德州,已丧首于车中矣。
据家人云:“主人在店早饭毕,上车行数里,忽大呼好冷风。
我辈急送绵衣往视,头不见,但血淋漓而已。”
端恪题刑部白云亭云:“常觉胸中生意满,须知世上苦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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