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4月出版的《新青年》第六卷第四号,后收入小说集《呐喊》。鲁迅的学生孙伏园在《鲁迅先生二三事·〈孔乙己〉》一文中写到鲁迅自己谈论《孔乙己》的一些言论:“《孔乙己》中的主角孔乙己,据鲁迅先生自己告诉我,也实有其人,此人姓孟,常在咸亨酒店喝酒,人们都叫他‘孟夫子’,其行径与《孔乙己》中所描写得差不多。”另外,鲁迅还告诉孙伏园自己所写的小说中最喜欢《孔乙己》,《孔乙己》的主要创作目的“是在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小说以咸亨酒店小伙计“我”的视角,描写了因为科举没有成功而陷于生活困境之中却又固执地以穿长衫来保持读书人身份的孔乙己的悲惨命运,通过短衣帮和穿长衫的酒客们对于孔乙己的嘲笑,以及科举成功的读书人丁举人对孔乙己的残酷殴打,写出了现实社会中各阶层的人对于受苦难者的冷漠,揭示出了国民的劣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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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一场意外,迟菀跟时颂发生了关系,也成了时颂名义上的老婆。但是结婚三年,他们没有任何感情。爷爷的生日宴,白青青从国外归来,一向冷然的时颂对着白月光嘘寒问暖。丝毫不在意迟菀的面子。她一个时家的养女,一个不会说话的哑巴,连过去宣誓主权的机会都没有。白青青欺她不会说话,找上门来侮辱。时颂不仅不帮忙,还护着白青青。小哑巴死心了,留下离婚协议转身离开。一向不把她放在眼里的时颂却疯了,红着眼找上门。你明明说过爱我的!小哑巴冷漠的看着他,眼底没有任何感情。不好意思,时总,对象管得严,请别再来骚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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